法官巧执行 被执行人主动返还彩礼款
“法官,我已经将所有的款项打到我的银行卡里,你们可以去扣划了……”6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拨通了执行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
张某、李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后,于2018年10月1日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因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办理结婚登记。2019年7月7日,李某回娘家居住至今未归。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李某决返还给张某彩礼金25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接到法院的通知后,李某依旧不愿履行义务。为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做李某的思想工作,通过多次耐心地释法明理和思想疏导工作后,李某也逐渐改变了先前的态度。
6月22日,李某将25000元彩礼金及案件受理费660元、执行费275元打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中,执行法官依法将上述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内。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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