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霍兵:二十六载市监情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漫水河所所长丁霍兵同志曾是一名军人,自1994年部队转业进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到2014年机构合并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成为一名市场监管人,他扎根基层26载,这26年,有8年都是在霍山县山区基层监管所从事一线行政执法工作,这26年,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着独到的见解与处理方法,这26年,他对贫困山区广大农村弱势消费者有着更深刻的认识。
一、心怀大爱,他是勤耕不辍的“老黄牛”
消费维权工作存在涉及问题面广、专业性强、投诉事项繁琐、投诉举报人或被投诉人法律意识淡薄等诸多特性。在面对一个个消费维权难题时,丁霍兵同志本着“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清心为治本,直到是身谋”的公正品德,“事如芳草春长在,人似浮云影不留”的廉洁之心,获得乡亲们的称赞,熟悉他的人都亲切地喊他“老丁”。近两年来,他成功调解、处理投诉案件300件,立案查处1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万元。
二、挺身而出,他是奋蹄奔行的“拓荒牛”
2019年8月的一天,当地一位年近7旬的老人来到所里,称有颈椎病,子女在网上为其购置一台价格690元的按摩器具,使用半个多月,对颈椎不但没有效果反而感觉有些不适。期间多次与卖家联系,要求卖家给予退货退款,但卖家坚称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且使用时间太久,不予退款。老丁接到投诉后,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产品及相关宣传资料,认为产品在宣传上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并从承担社会责任,理解关爱老人的角度,反复与卖家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卖家承诺给予全额退款。当老人拿到退款时,紧紧握住老丁的手激动地说:“我本来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因为卖产品的太远了,没想到问题得到了解决,多谢有你们给群众撑腰,真是我们群众的贴心人啊!”2020年12月的一天,家住大山里的一位黎姓群众在当地某建材店购买水管800米,用于自来水管道铺设,在使用中发现水流经管道后有异味,遂通过12315投诉平台进行投诉,要求商家给予更换该水管。老丁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检查,并到购买人家中了解情况,经查证,该水管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信息。随后要求商家提供检测报告,商家也如实提供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排除了该水管涉嫌假冒伪劣商品,老丁并没有因此放弃对投诉的调解,考虑到水管在使用过程中确实存在异味,从实际情况出发,反复与商家沟通协调,终于做通了思想工作,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水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元。
三、舍小为大,他俯首甘为“孺子牛”
丁霍兵同志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处理消费纠纷工作中,时刻牢记消费者利益无小事,尤其是处理好山区困难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关乎到公平正义,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消费投诉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不论时间、地点,只要投诉工作有需要,他都无怨无悔地走在消费维权的路上。然而,在一个个消费维权事迹的背后,是老丁对家庭的取舍,五十岁的他已经在扎根山区工作8年,这些年他都是在远离家的岗位上无私奉献,从单位到家约50公里,驱车来回约两个半小时,为了不耽误工作,节约时间,老丁这些年都是以单位为家,周一到周五全时段在岗,每逢节假日,他都是义无反顾地第一个站出来值班,给身边的同事树立了榜样,深得群众的认可和赞赏。“事无大小,有诉必理;人无亲疏,有求必应。哪怕是几块钱的消费纠纷,也要放在心上,努力为百姓讨回公道。”他常这样教导年轻同志。作为一名市场监管者,丁霍兵同志以消费维权为己任,致力于消费维权事业,他有着常人一样的生活,一样的血肉之躯,一样的喜怒哀乐,没有华丽动人的话语,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他只是在自己平凡的工作生活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消费维权工作,从而让消费变得更温暖。(文/图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