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电动车 摔倒致身亡
有些人认为电动车不是轿车、摩托车,即使酒后驾驶也不会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其实,因酒后驾驶电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经常发生,近日,在金安区木厂镇境内就发生一起酒后驾驶电动车导致驾驶人摔倒身亡的事故。
2月18日13时30分,家住金安区淠东乡的李某找到邻居张某,让张某带他到六安市区找工作,张某欣然答应,两人分别骑两辆电动车从淠东乡小圩村出发,出发之前张某闻到李某一身酒味,得知李某中午喝过酒了,而且酒味特别浓烈,于是劝李某改天再去,李某却坚持要去,并说酒后驾驶电动车没有什么大碍,也不怕被查,张某在李某的坚持下不好推脱,随后二人骑车出发,张某在前面带路,李某骑车跟在后面。两车一前一后沿迎宾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迎宾大道与203省道交口以南的一座桥时,张某听到后方“哗啦”一声,张某立刻停车回头望去,发现李某没有跟上来,随即赶紧回去找,发现李某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的绿化带上,并且头部血流不止,喊他也没反应,张某立即拨打120并报警。
民警和120急救车随即到达现场,在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当场就确认李某已无法抢救,并宣布李某已经死亡。民警随即对李某进行抽血检验,2月20上午,检验结果出来了,发生事故时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电动车。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后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骑电动车、自行车都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大家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因为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杨孝松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崔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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