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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布2020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涉及12个方面

编辑: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22 10:32:59 【字体: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高、挑战多、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及省委的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0年12个方面51项重点工作,由李国英同志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到知重负重、知责尽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5%。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4.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5.财政收入增长保持上年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6.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扶贫办等。

  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现行标准下剩余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13.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14.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1)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要求,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

  (4)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的投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扶贫办等。

  (5)加快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基本完成2.26万户直接建房外迁安置任务,开工建设2.77万户直接建房外迁安置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实行“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特殊贫困人口保障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帮扶。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等。

  (9)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15.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

  (2)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推广城镇污水治理“三峡模式”,推进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基本消除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

  (4)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5)深入开展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巩固扩大巢湖综合治理成效,深化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6)推进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

  (7)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8)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垃圾日处理能力分别新增40万吨和3000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等。

  (9)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探索市场化能源要素配置机制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

  (10)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11)推进油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成亳州—太和、六安—金寨、巢湖—无为等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天然气消费量达62亿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2)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水岸同治,推进示范河湖建设。建成河(湖)长制决策支持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13)深入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黄山市政府等。

  (14)建立健全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做好资金保障和规范使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淮北、宿州、蚌埠市政府等。

  (15)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16)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强化林业生态安全保护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完成造林12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17)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等。

  (18)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合肥市政府等。

  (19)规划建设合肥骆岗中央公园。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20)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21)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3)健全污染源监测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全覆盖,探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加强执法监测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6.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1)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妥善处置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有效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基本化解互联网金融存量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促进存续交易场所合法合规经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深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扎实做好强实体稳增长工作

  17.实施稳企强企增企行动。

  (1)2月底前出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2)持续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健全“敢贷、愿贷、能贷”引导激励机制,深化联合授信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对接金融服务需求,引导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安徽银保监局、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5)加快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募投运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国元金控集团、省投资集团、华安证券公司等。

  (6)推进更多优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能力,新增挂牌科创企业1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证监局等。

  (7)提升“四送一服”精准度,持续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和帮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大力实施“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行动,加快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募资进度,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9)培育壮大高等级资质建筑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10)进一步加力新生市场主体培育,推进“个转企”“小升规”。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18.稳定扩大有效投资。

  (1)加强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800个以上、竣工70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全线贯通商合杭高铁,开工建设阜阳—淮北、六安—安庆铁路,新增铁路运营里程255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开展“县县通高速”攻坚行动,加快实现从“县县通”到“县城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省交控集团等。

  (4)开工建设合肥—周口高速寿县颍上段、阜阳—淮滨高速安徽段,新增一级公路30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交控集团等。

  (5)基本完成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实施E类货机坪项目,完成合肥机场二期货站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航机场集团,合肥市政府等。

  (6)积极推进阜阳机场、池州机场改扩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阜阳、池州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7)建成芜湖宣州机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芜湖、宣城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8)开工建设15座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30条中小河流治理、10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9)引江济淮主体工程完成投资160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00个以上,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7.5万个、城市绿道60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防办等。

  (11)推进5G网络建设,新建5G基站1万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19.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1)加快服务消费升级,鼓励引导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培育智能消费、定制消费等新模式,认定信息消费创新产品100件以上、创建信息产品体验消费中心2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就近便捷托育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培育50条省级商业步行街。鼓励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5)繁荣活跃夜间经济,引导各地推出特色夜间消费项目,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夜市品牌。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6)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

  (7)扩大旅游精品供给,加快培育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等消费热点。实施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加快提升创新能力

  20.加强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

  (1)建成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一期工程。大力推进国家实验室争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快建设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合肥先进计算中心,推进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等预研。建设未来技术综合研究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合肥市政府等。

  (3)加快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组建大健康研究院、环境科学研发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合肥市政府等。

  (4)稳定运行和发展“一室一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组织实施500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突破一批核心技术。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21.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1)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领域,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更多前沿科技研发“沿途下蛋”。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质量提升行动,培育引进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2)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硅基新材料、机器人等领域,在有条件的市高标准组建5—8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发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加快构建科技研发、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成果落地的完整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3)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组建一批产学研用金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4)提升安徽创新馆运营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

  (5)整合现有技术产权市场功能。全省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芜湖市政府等。

  (6)建立健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推广新产品首次示范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22.打造创新愉快的人才发展生态。

  (1)健全以人才为核心的创新激励机制,完善首席科学家、岗位管理、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柔性引才等制度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

  (2)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

  (3)扶持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组织实施高层次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投资集团等。

  (4)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体系。继续推进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6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合肥市政府。

  (5)加强联系服务专家和优秀人才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6)实行外国人才签证全流程在线办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五、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3.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1)动态优化新兴产业重大基地布局,完善“三重一创”考核机制,实施基地竞赛计划,开展2019年度24个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考核和2020年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认定工作。培育若干个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进入国家后续批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2)启动新一批重大工程、重大专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3)实施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工程,出台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施意见,编制实施产业链重点工程施工图。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制定并发布《2020年产业共性技术攻关目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

  (4)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开展智能语音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试点,“中国声谷”入园企业超千家、产值超千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超前布局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产业,加快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聚乳酸、靶向治疗、再生医疗、非晶材料等产业化步伐。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24.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1)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10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000项以上,实现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3)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0个,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6000台。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等。

  (4)创建绿色工厂5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5)持续推动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工业精品100项、创新产品500项。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5.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1)加快发展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认定2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办好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支持发展共享生产、柔性定制、网络协同、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创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3)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设立标准化研发专项,争创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快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

  26.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1)加快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健全省市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进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等。

  (2)实施5G产业规划和支持政策,打造5G产业研发试验基地、生产制造基地和应用示范基地,组建5G产业发展联盟,促进5G移动互联建设和5G+产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3)推动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等。

  (4)推进建设“城市大脑”。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等。

  (5)大力发展工业APP,新增“皖企登云”企业5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等。

  六、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27.全面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行动计划。

  (1)参与编制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发展规划。高水平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推动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长三角专家库建设。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联合攻关专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推动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

  (3)规划建设“一岭六县”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4)促进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共建,推进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等省际毗邻地区全方位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宿州、滁州、马鞍山市政府。

  (5)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再打通2条省际“断头路”。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滁州市政府等。

  (6)推进滁州、马鞍山与南京城际轨道对接建设,加快合肥都市圈轨道交通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市政府等。

  (7)深化沿江港口与上海、宁波舟山等港口合作,积极推动长三角港口一体化运营,推动“江海联运+集装箱直达运输”班轮化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合肥海关、省港航集团等。

  (8)强化与上海机场战略合作,积极承接上海航空货物调拨联运,持续开通合肥至上海定期卡班业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合肥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合肥市政府等。

  (9)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更多事项跨区域“一网通办”。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0)扩大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28.统筹推进“一圈五区”建设。

  (1)实施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淮南、六安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3)高水平打造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淮南、六安市政府等。

  (4)深化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等。

  (5)推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优化升级,支持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持续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着力促进生态共保、产业联动、通道对接、城乡统筹、服务共享等深度合作,打造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等。

  (7)出台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支持政策,启动建设“6+2+N”产业承接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建设100个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9)深入落实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政策,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等。

  (10)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推动实施合六叶高速公路合肥至大顾店改扩建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控集团,合肥、六安市政府等。

  (11)深化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合作打造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等。

  (12)基本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

  (13)健全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统一规划建设和管护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医保局等。

  (14)实现1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9.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1)完善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2)促进科技资源向资源型城市流动,布局一批创新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3)支持发展新型煤化工、陶铝新材料、铜基新材料等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等。

  (4)支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5)深化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国家级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

  (6)支持尾矿和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

  (7)推进存量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持续推动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等。

  30.持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1)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提升县域产业创新能力,推广“县院合作”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开发园区组建协同创新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3)接轨中心城市布局,打造一批卫星城镇,培育一批省级特色小镇。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1.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1)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建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1万公里,基本实现较大村民组通硬化路。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等。

  (2)编制实施新一轮农村供水规划,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自来水普及率达85%。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等。

  (3)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完成32万户以上卫生厕所改造,整治农村改厕工程突出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4)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安徽银保监局等。

  (5)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6)有序推进村庄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7)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70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

  (1)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支持。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2)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总产量稳定在3900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

  (3)加强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打造一批“皖”字号“中国好粮油”品牌,实现粮油加工业年产值2800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强生猪稳产保供和疫病防控,确保生猪生产接近常年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

  (5)取消不合理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等。

  (6)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380万亩。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治理农田37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

  (7)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

  (8)推进光纤网络和4G网络向自然村延伸,新增覆盖自然村超20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9)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特色种养项目,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000个以上,新增产值超50亿元农产品加工园区3个、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0家。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0)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培育农村产品上行超千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10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等。

  (11)拓展农村快递服务网络。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12)完成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超过90%和80%。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新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5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14)新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10个。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15)加强欠薪源头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3.深化农村改革创新。

  (1)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60%以上,培育更多集体经济强村。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3)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4)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5)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供销社。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7)推进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科院等。

  八、深化重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34.更大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

  (1)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持续压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药监局等。

  (3)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持续压减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下大力气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加强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

  (8)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设新型全省政务“皖事通办”平台,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让更多事项就近能办、全省通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9)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开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10)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开设用水、用气服务窗口。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各市政府等。

  (11)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开设用电服务窗口。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

  协同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能源局,各市政府等。

  (12)全面推行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3)启动开发区“标准地”改革,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所辖开发区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进一步压缩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各市政府等。

  (14)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5.深化国资国企、财政、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

  (1)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制定实施《改革省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点工作举措》,研究推进将部分省属企业重组后省属存量股权划转至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等。

  (2)完成10户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深化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和委派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支持省属企业子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开展2户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委派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等。

  (3)推进省以下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直各预算单位。

  (5)完善金融供给体系,深化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省农信社等。

  36.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举措,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开展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等领域指定交易和歧视性限制问题专项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电力公司等。

  (3)继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及时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执法案卷纳入评查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5)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工商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6)选树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九、推进更高水平开放

  37.推动外贸稳中提质。

  (1)加强多元化市场开拓,推动产业集群“组团出海”,促进出口型产业项目增资扩产。促进制造业产品和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对外贸企业监测服务力度,建立全省进出口监测服务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外办、省贸促会、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2)加强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资源型产品进口。支持建设进口大宗商品集散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海关等。

  (3)深化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推动合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新发展,争创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市政府等。

  (4)支持有条件的市申建国家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支持电商、物流龙头企业建设境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力争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5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等。

  38.推进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

  (1)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积极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贸促会、省外汇管理局等。

  (2)推动我省与德国重点项目合作,加快皖德合作园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中(安徽)德项目合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支持建材、汽车、农业、矿产资源等领域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合肥海关等。

  (4)扩大合肥中欧班列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海关,合肥市政府等。

  (5)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质升级、做大做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等。

  (6)精心办好2020世界制造业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世界制造业大会执委会成员单位。

  (7)精心办好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合肥市政府等。

  (8)积极申办2020世界显示产业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外办,合肥市政府等。

  (9)加强对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台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10)加强侨务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侨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侨联等。

  (11)深入发展国际友城关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友城交流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

  (12)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申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邓向阳、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100%。到2020年底,全省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低于中西部地区,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39.推动招商引资提效提质。

  (1)认真贯彻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理取消未纳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发布外商投资指引,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对外开放,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实施千家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制度,提升外商投资便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3)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行专业招商、委托招商、“基金+产业”招商等新模式,实行更加灵活更加有效的招商激励办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扩大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试点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建立省级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

  (6)突出抓好主导产业补链强链延链环节的招商,提升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水平。鼓励以“飞地经济”等方式合作共建园区,加强南北结对合作和园区共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等。

  十、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40.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63所,完成991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普惠性幼儿园达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2)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县域基本均衡成果,启动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6人及以上大班额。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改善设施条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3)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精准资助体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督促各地落实好“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

  (4)建成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1700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实现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

  (5)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以上。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6)稳步推进考试招生评价制度和课程改革,研制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等。

  (7)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实施职业学校分类达标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职业院校输送毕业生40万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80万人次。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税务局等。

  (8)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9)大力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0)大力支持安徽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加大高峰学科重点支持力度,力争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取得A类等级突破。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1)加快打造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高校,推动一批独立学院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扶贫办、省数据资源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

  (13)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稳步扩大“三权”统一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5)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

  (16)完善教师进出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7)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抓好一批试点高校和院系,加强智慧思政建设。推动2113名专职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编制落实到人,提升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能力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选树和宣传优秀师德典范,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41.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

  (1)常态化推进“2+N”招聘活动,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

  (2)推进技工大省建设,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30万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

  (3)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推进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5)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打造50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50个省级示范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6)推进城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7)完善房地产市场差别化调控措施,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8)继续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5.3万套。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9)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

  (10)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建立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坚决杜绝无人监护现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等。

  (11)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养护能力建设,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落实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42.大力推进健康安徽建设。

  (1)培植优质医疗资源,发展高水平医院,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2)加强常见病、罕见病防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3)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智医助理”覆盖所有基层医疗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药监局等。

  (4)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创新村医使用、管理机制和政策,多措施、多渠道招聘引进村医,探索以县(区)为主体村医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稳定发展村医队伍,动态消除村医“空白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

  (6)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健全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付机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扩大到10个市。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扩大按病种收付费实施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8)支持建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支持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亳州市政府等。

  (9)开展市级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9年的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

  (10)加快体育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办好省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滁州市政府。

  43.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1)加快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继续实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革命文物集中维修行动计划,提升景区旅游功能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2)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和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开展“送戏进万村”、2020年乡村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办好第十三届国际文化旅游节。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联等。

  (4)加快省科技馆新馆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协。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合肥市政府等。

  (5)加快省文化馆新馆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合肥市政府等。

  (6)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等。

  (7)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社科院。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等。

  (8)加强广播电视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等。

  (9)加强参事文史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白金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参事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10)推进戏剧创作孵化计划,扶持30个左右重点创作剧目。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等。

  44.精准高效实施民生工程。

  (1)用项目化管理方式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严格实施标准,加强过程管控和建后管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2)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提高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积极盘活政府存量资金资产,把更多资金用在基本民生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管局等。

  十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

  45.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深化“守护平安”系列行动,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协调联动机制。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2)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切实保障学校、幼儿园安全。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3)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6.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

  (1)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落实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2)维护好高速公路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等。

  (3)维护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4)维护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5)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6)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强基工程。开展疫苗流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中药饮片集中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7)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加强应急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能源局、安徽煤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8)完成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三期建设。基本完成全省贫困县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实现年度20%县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目标。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47.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开展全省“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0个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宣传推广。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2)推进“三社联动”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等。

  (3)推进乡村治理三级建设试点,每个市开展1个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试点,每个县(市区)开展1个示范乡镇创建试点,每个乡镇开展1个示范村创建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

  (4)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政府信访局等。

  (5)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探索开展“最多访一次”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团省委、省妇联等。

  (7)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8)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红十字会等。

  (9)发展残疾人事业,深化残疾人康复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扶贫办等。

  (10)发展红十字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11)深化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民委委员单位。

  (12)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加强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完成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评选推荐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5)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民防空指挥部成员单位。

  (16)深化退役军人部门事业单位改革。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

  (17)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深化“三重一制”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

  (18)编制好“十四五”发展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二、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48.优化职责体系,严格依法行政。

  (1)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察清单,实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清单式管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4)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使各项政策制定更接地气、更有质量、更加有效。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6)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药监局等。

  (7)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8)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等。

  (9)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0)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1)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

  (1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规范基层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白金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49.健全协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1)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2)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提升工作调度、政务督查实时化精确化智慧化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白金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50.强化制约监督,恪守清正廉洁。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健全行政审批监管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审计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健全工程建设监管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张曙光、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等。

  (4)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印发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

  (5)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1.坚持实干兴皖,勇于担当作为。

  (1)坚持“三严三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整治“四风”,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为基层减负松绑。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深入基层群众加强调查研究,用真招实招抓发展、惠民生,切实把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一项一项落在实处、抓出实效。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进一步树立担当作为、务实肯干的鲜明导向,用好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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