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亿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紧急下达
6月27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紧急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9亿元,支持黄山、宣城、池州、安庆等受灾县区做好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
据悉,省财政厅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紧盯灾情险情,多渠道筹集资金,6月下旬以来已累计拨付应急、农业、水利、交通等方面救灾专项资金1.62亿元,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工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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