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拨付全市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近千万元
记者19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今年以来,市财政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标准有序规范开展助学金发放工作,截至4月底,市财政陆续拨付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共计977.81万元,确保贫困学子补助“应助尽助”。
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56.56万元,资助学生1152名;实施普通高中贫困生分档助学补助。按照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市结合实际分为2-3档分档资助的标准,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784.05万元,资助学生7837名;拨付中职建档立卡贫困生国家助学补助。按照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我市结合实际分为2-3档分档资助,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的标准,拨付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137.2万元,资助学生1234名。(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谢菊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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