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扶贫小额贷款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截止6月末,我市扶贫小额贷款新增发放11.64亿元,提前完成省下达的10.5亿元年度目标任务,贫困户获贷率达39.04%。
明目标。将扶贫小额贷款任务通过县区细化、分解,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脱贫措施抓实抓细。
压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涉农银行为主,所有商业银行广泛参与的扶贫信贷主办银行制度。
抓规范。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不断满足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
强调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将各县区新增发放情况纳入金融重点指标考核。
广宣传。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帮助广大贫困户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树立正确借贷观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