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加强银企对接。修订完善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加大对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核权重。截至4月末,全市贷款余额1646.4亿元,较年初新增10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3.3%,增量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六位、第三位。全市余额存贷比63.9%,新增存贷比73.5%,同比分别上升5.5和7个百分点。
推进直接融资。推动更多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向银行推介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潜在对象企业5家,合计债务金额3.6亿元。截至4月末,我市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新增直接融资9亿元。
落实金融政策。深入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推动年审制、循环贷、劝耕贷等政策落实。大力推广“税融通”业务,推进金融扶贫。4月末,我市发放续贷过桥资金6.7亿元,周转次数3.8次,扶持企业107户;新增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5亿元,贫困户获贷率28.9%;累计为164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6747万元。
优化金融环境。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重点领域“现金贷”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区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摸排整治。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后续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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