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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冠治疗费用医保优化政策让群众有“医”靠

编辑:汤晓雪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17 10:58:40 【字体:

  本网讯 3月10日,记者从市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我市“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保相关政策实施一个多月来,参保群众对政策满意度高,为疫情防控总体向好态势持续巩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医保力量,真正答优答好了疫情防控这道“加试题”。

  据介绍,我市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优化调整后的政策包含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延续前期政策、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新冠患者用药保障临时扩大、建立临时协议管理“绿色通道”、畅通医保互联网诊疗服务、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管理等内容与特点,并自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自政策实施后,市医保局积极响应号召,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宣传,增加资金支持,强化基金监管,做好指导调研,“点对点、面对面”深入定点医疗机构,精准落实“乙类乙管”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救治更加有力有序有效。目前,我市接入平台且发生结算行为的村卫生室1702家、乡镇卫生院13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2家,建成了“定点机构设置在哪、医保联网到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医保结算网,全市4县3区基本实现了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参保人群的全覆盖、政策宣传的全覆盖、“一站式”结算的全覆盖。(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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