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财政多措“贷”动创业创新
本网讯 为做好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市财政部门念好“准、足、快、实”四字经,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取得实效。截至9月底,全市共兑现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6289.53万元,推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6亿元,其中:3983笔个人贷款9.69亿元,56笔小微企业贷款1.17亿元。贷款余额18.47亿元,直接带动就业8078人,间接带动就业预计达16156人,有力支持了创业创新,缓解了创业就业压力。
政策执行准。对《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10类重点就业群体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给予相对应的利差补贴,减轻贷款人利息负担。将个人、合伙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标至50万元、300万元;贷款年限放宽至2年,可循环贷款3次,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资金保障足。年初中央和省下达我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670万元,市县(区)级财政部门按照比例足额安排配套资金预算,用于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贴息资金兑现。同时,将资金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按季度导入惠企利民明细,确保及时到位、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兑现速度快。每季度末督促经办机构递交贴息申报明细表,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贴息资金,拨付率100%,杜绝贷款人垫付利息的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各县区每季度末提交贴息资金明细表,重点筛查有无贷款人不同地区重复贷款情况发生。加快财政贴息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效益。
激励措施实。实行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总量不超过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市本级和县区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当年贷款发放额、发放额增长率等因素,对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按比例分配奖励,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以此调动经办机构积极性,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宗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