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
近日,裕安区教体局发布了《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今年春季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
公告指出,此次面向全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裕安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
《公告》明确了教师资格认定地点、机构及条件,认定地点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本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环节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认定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裕安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5月6日至2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报名成功后,5月27日至31日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张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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