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关于认定徐良升等9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孙可莉等35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
马露露等28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的通知
裕教体人〔2024〕62号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徐良升等9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孙可莉等35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马露露等28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经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和公安机关内网系统核查,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和体检等合格,现同意认定徐良升等9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孙可莉等35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马露露等28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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