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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25 09:02:25 【字体:

  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强化法制保障,创新依法护绿管绿机制,加大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保护力度,霍山县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由霍山县检察院在县林长办设立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强化刑事监督、行政监督、执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在工作中实现涉林案件的信息共享、协作互助、联席会议、联合督办机制,使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合力,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司法职能,加强林检联动监督,强化法治刚性约束,依法推动林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管林护绿职责落实,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监督嵌入式协作机制,完善提升该县林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法治治理能力。(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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