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家本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4月1日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陈家本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家本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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