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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 9月1日启用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8-21 08:27:47 【字体:

  本网讯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首次建立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已开始调试运行,将于9月1日起正式启用。

  据悉,该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在线,市城区主要进城路口和相关交通干道共设置了10个固定遥感监测点位,对行驶的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遥感监测。对首次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公安交管部门,由公安交管部门对车主发送进行维修治理提醒短信,并告知车主6个月内同种污染物连续两次及以上超标将被处罚;对6个月内同种污染物连续两次及以上超标或一次林格曼黑度超标的汽柴油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处罚代码“6063”,处200元不记分罚款,并通知车主限期维修治理;对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超标车辆,应当强制报废;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车型牌照、企业等信息,同时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按照以上处理原则,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进行管理处罚。

  据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该系统自6月初通过预验收开始试运行后,不断完善数据对接、储存问题,现《六安市城区范围内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遥感监测执法的通告》已印发,准备9月1日正式上岗启用。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的投入使用,将为我市综合治理机动车污染和相关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利于我市实现对高污染机动车的有效管控,促进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廖晓春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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